各部门、学院(部、系):
根据2023年校内预算编制工作安排,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景陶大发〔2017〕21号)的相关要求,现就编报2023年校内预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2023年工作计划,做好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报原则
1、统筹兼顾。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严格遵循“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压一般、促高质量发展”的预算编制原则,在保障刚性支出的基础上,紧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集中财力优先保障2023年的重点项目,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和成熟度安排预算,全面统筹考虑各类经费。
2、厉行节约。坚决贯彻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勤俭节约办事业,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
3、讲求绩效。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及项目的事前论证与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应科学合理、可量化、可考核,提升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编制内容及要求
(一)编制内容
1、编制2023年部门及项目预算。各部门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结合2023年部门重点工作计划、部门职责开展特定业务的支出,编报2023年项目预算,项目申报文本中应写明测算过程及依据,已在部门日常运转经费(如公务费等)中按定额安排的支出内容,不得再重复申报,除已上报的2023年设备购置计划外,项目开支中原则上不得列支设备购置支出。(附件1)
2、编制经费使用计划。根据学校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编制管理办法,专项经费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需编制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计划金额暂按2022年预算金额或已确定的金额编制,待预算发文后按照实际预算金额调整计划。(附件3)
3、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表。为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学校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专项项目需编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参考附件1)
(二)编制要求
1. 项目总金额原则上以2022年度校内预算批复的额度为依据,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报。附件1-1中所列项目及2023年度新增项目按照附件1-2项目所列模板严格填报预算申报书;其他项目可参照附件1-2所列内容填写预算申报书,并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统一将申报书提交计财处综合预算科(电子稿发送至006384@jcu.edu.cn)。
预算申报书应说明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具体完成任务清单,项目资金测算应相对准确合理,量力而行,绩效预算并重。
2.专项经费开支内容有培训费及会议费的,需单独填列2023年会议及培训计划表(附件2)。
3.政府采购类项目不超过2023年对外部门预算金额,优先安排已通过学校立项项目。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1.12月10日前,各部门、学院(部、系)上报项目支出预算申报书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申请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材料需报请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
2.12月15日前计财处完成预算项目材料汇总;
3.12月25日前各部门、学院(部、系)完成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12月30日前编制完成学校预算草案,并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
计划财务处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