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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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学校财务年终报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7日 08:58    作者: 计划财务处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学院(部、系):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及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学校财务年终结账及决算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年终有关财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底报账工作时间安排:

为保证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及年末决算报表及时报送,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经学校研究决定2022年底报账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2022年年底报账截止时间:20221223

2、各类收入确认及发票办理截止时间:20221226

3、个人收入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221223。(1223日及以后未提交单据的当年不予发放);

4、固定资产报销截止时间20221226,逾期未提交,当年不予报销。未及时报销的固定资产,2023年需重新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二、往来款项清理: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要求,为做好年底结账及决算工作,自121起,停止办理各类借款。

请各部门和经费负责人督促相关经办人抓紧时间报账清理各未处理往来款项。无特殊理由不清账且超过规定期限的,计划财务处将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往来款管理办法(试行)》(陶大发[2020]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部门(学院、系)应认真清理应付未付业务(如合同尾款、履约及质保金),具备结算付款条件的应及时完备相关手续,并于1223日前提交计划财务处进行财务结算。

三、按期催收上缴款项,及时办理结算

各单位应于1215前将催缴学校的各类款项(含各类创收收入、合同租金、水电费回收、应缴的工资、津贴、管理费等)上缴学校,并办理结算手续,保证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账,不得截留。

已预开发票(收据)而款项仍未到账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尽快催收款项,并于20221223前办理销账。

四、2022年开账时间安排

2022年实行预算一体化改革,且报账截止日期较晚,为切实做好预算一体化管理工作,保证2022年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原则上2023年寒假前不办理报账业务,请合理安排报账时间。

 

 

计划财务处

202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