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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业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3日 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工资薪金中个人所得税计算办法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扣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3500

应缴税金=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计算方法(2011年9月1生效)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4500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9000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35000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55000的部分

30

3755

6

超过5500080000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的部分

45

13505

(二)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办法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当月个人劳务费收入累计额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为800元,即应纳税所得额=劳务费收入-800

当月个人劳务费收入累计额在4000元以上的,定额减除20%的费用,即应纳税所得额=劳务费收入-20%×劳务费收入。

2)计算公式

类型

应发金额(X

税金

已知应发金额求税金

0X800

0

800X4000

X-800)×20%

4000X25000

X×0.16

(三)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税计算办法

现行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要求,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中的规定计算,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即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个税的计算公式有两种情况:

1)如果雇员当月(发放奖金月份)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发放年终奖金月份)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案例】小姐12月份取得工资收入4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第一,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12个月平均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12=2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第二,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

【案例】 张华在振邦公司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为31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第一,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12个月平均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3500-3100]÷12=1967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第二,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24000-3500-3100]×10%-105=2255(元)。